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现场不具备笔录制作条件的

2017-07-25 23:21 来源:华东日报 作者:张謇

核心提示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11年8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经2017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7年7月2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

(2017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重要意义

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是人民检察院在制作检察法律文书时,或者应有关人员请求,对文书所载的处理决定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政策等进行分析阐述、解释说明的活动。开展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有利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有利于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利于促进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办案行为依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进行。说理应当依据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围绕检察法律文书涉及的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进行。

(二)有针对性。说理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复杂程度、社会关注度等,针对说理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

(三)讲求方法。说理应当综合考虑说理对象的年龄阶段、文化程度、心理特征等具体情况,采用其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

(四)注重实效。说理应当做到法理情相结合,注重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重点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制作的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告知书、通知书等各类检察法律文书,涉及公民、组织重要权利处置或者诉讼重要进程,可能引发质疑、异议或者舆论炒作的,应当在叙述式法律文书中或者送达、宣告决定时有重点地进行说理。以下办案环节涉及的检察法律文书应当着重进行说理:

(一)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中,对有关实名举报、控告作出不立案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作出不许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或者驳回取保候审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申请决定的。

(二)侦查监督工作中,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对在罪与非罪上有较大争议且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复议复核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的;通知侦查机关立案、撤销案件或者纠正违法的;认为侦查机关决定立案、不立案正确或者实施侦查活动不存在违法而不支持监督申请的。

(三)公诉工作中,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对在罪与非罪上有较大争议且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作出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的;对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抗诉请求作出不抗诉决定的。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或者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意见的;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对有关羁押期限、被监管人死亡或者伤残问题向控告人作出答复的。

(五)刑事特别程序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要求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或者决定不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要求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或者决定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提出纠正强制医疗不当决定意见的。

(六)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中,对不服检察机关刑事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经复查不支持申诉请求的;对国家赔偿案件作出审查决定的。

(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决定不予受理、不支持监督申请或者作出终结审查决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的。

四、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主体

办理案件的检察官是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主体,其他检察人员可以协助检察官进行说理。对于依照规定需要由案件管理部门或者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统一答复申诉人的决定事项,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应当配合案件管理部门或者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说理。

五、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时机

检察法律文书说理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内在要求,应当自觉地贯穿其司法办案全过程。对于涉及案件终局处理或者办案重要节点的检察法律文书,应当在文书中说理或者在送达文书时主动说理。当事人等对已送达的检察法律文书记载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提出质疑或者异议的,应当随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说理。有关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行为及其检察法律文书内容表示强烈不满,可能引起上访、缠访的,应当及时进行说理。

六、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方式

人民检察院作出有关决定,需要向有关机关或者人员书面说理的,可以在叙述式法律文书中进行说理;对填充式法律文书,可以增加附页或者制作说明书进行说理。

对于不宜书面说理的,或者在办案中遇到紧急情况的,或者说理对象认可同意的,可以进行口头说理。口头说理,一般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在场,并制作笔录附卷。现场不具备笔录制作条件的,检察人员可以事后予以记录并签字后附卷。

探索建立检察宣告制度,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设置专门的宣告场所,由检察官召集当事人、申诉人、赔偿请求人等到场,当面宣告决定内容,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释法说理。

七、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的基本要求

(一)阐明事实。要准确说明人民检察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必要分析,说明采信和不采信的理由。

(二)释明法理。要结合法律文书的具体内容和结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决定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条文的具体内容予以列明,解释法律适用的理由和依据。

(三)讲明情理。说理要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结合,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增强司法办案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效果。

  • 关于对原南塔村村委主任李建军 以权谋私的举报材料 关于对原南塔村村委主任李建军 以权谋私的举报材料

    关于对原南塔村村委主任李建军 以权谋私的举报材料 举报人:李唤亮,男,汉族,1973年3月21日生,身份证号:142326197303211417,系临泉镇南塔村人,住本村。电话:18334872222。 被举报人:李建军,男,54岁,中共党员,南塔村人,系原南塔村主任,电话:135...

  • 关于方城县“三河一廊”项目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的举 关于方城县“三河一廊”项目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的举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刘XX,是兰考四季同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四季同达)的法人。 2018年,方城县为了提升人文居住环境,对辖区内三河一廊进行综合治理,当时经人介绍认识了李XX(河南祥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祥奕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他声称方城县...

  • 关于北京市朝阳分局扣押个人财物拒不返还的情况反映 关于北京市朝阳分局扣押个人财物拒不返还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公安部督察司、北京市公安局督察领导:您好! 我叫张喜武,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人,身份证号码:152127198201012718。2013年,北京市朝阳分局以我涉嫌盗窃的理由,将我刑事拘留。同年11月中旬,因为证据不足为我办理了取保候审。当时抓我的时候,...

  • 关于绥棱县政府占用我们的林地拒不给予补偿的情况反映 关于绥棱县政府占用我们的林地拒不给予补偿的情况反映

    今天,作为绥棱县政府不作为行为的受害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向有关部门反映绥棱县政府严重不作为,对占有我们林地拒不给予补偿,严重侵害我们老百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我叫纪正华,女,现年62岁,是黑龙江省绥棱县向阳村农民。2004年,我和我弟媳李...

  • ” 关于莫拉塔和巴舒亚伊同时首发 “现在我们只能这样 ” 关于莫拉塔和巴舒亚伊同时首发 “现在我们只能这样

    虎扑7月30日讯结束了与国米的比赛后,切尔西主帅孔蒂出席了赛后发布会。切尔西在新加坡的两场比赛都以失利告终,此前蓝军以2-3负于拜仁,今天又以1-2输给国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