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张謇
“我一岁多的女儿在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作“多指切除”手术出现意外,转到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治疗,目前属于植物人状态。院方想让我们放弃,变着法想让我们走。我好好的孩子被他们治成这样了,我怎么放弃。”在江苏昆山务工的河南籍女子赵心心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9月28日手术术后,出手术室我就发现宝宝嘴巴有点紫。我问护士怎么宝宝嘴巴有点紫,有没有事,护士说宝宝只要是清醒的就没事。当时宝宝是半醒的,就看着我哼了一声眼睛就闭上了,护士就说她想睡就睡吧。当时身上什么检测仪器都没有,到病房以后护士才推来脉氧机,有十分钟左右她一直说给宝宝绑不上脉氧,说是宝宝手指头小的原因。后来叫了护士长过来,护士长看着不对劲才开始抢救。我们都懵了,也不知道宝宝什么情况,就看到好多医生进进出出的,一直抢救了快两个小时,医生才跟我说有生命体征了,说他们没有治疗的条件,让我转苏州儿童医院。
当时医生说这边办出院那边才能住院,办的出院看到上面写的诊断是心跳呼吸骤停,电解质紊乱,大脑缺血缺氧,我们才知道宝宝情况那么严重。问医生是什么引起的,他们就说先救小孩,其他的以后再说。
从开始到现在,吴江区儿童医院就没有派人来看过我们,没有一个人来给我们道歉。刚开始电话联系说解决,后面就不了了之了。苏州儿童医院这边治了两个月,现在就说治不好了,在医院容易感染,让回家养着。我说回家不行,“植物人”本来就容易呛咳,一不小心卡痰了就容易窒息。然后,神经内科的主任又说让我们转院。我的孩子,好好的孩子到他们医院做个小手术现在被治成“植物人”了,现在就让我们走,也不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公道了!
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也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人知道,让大家来评评理。希望院方可以切实负起责任,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赵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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