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珠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
浙江在线7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力)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一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秀珠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间,被告人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1994年至1998年期间,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项目推进、建筑面积增加、配套费减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各种现金、转账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2003年4月20日,杨秀珠潜逃国外。2016年11月16日,杨秀珠主动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综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杨秀珠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秀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秀珠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约五十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杨秀珠案大事记
2003年2月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发现,杨秀珠的弟弟、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某涉嫌受贿。1个月后,杨某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期间,时任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在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涉嫌犯罪的线索,渐渐浮出水面。
2003月4月20日
杨秀珠称“老母亲病了,要回温州看看。”向单位简单交代后,杨秀珠一行4人租车前往上海浦东机场,经香港飞抵新加坡。
当日,浙江省委作出指示,由省纪委牵头,公安机关负责缉捕,省纪委会同省检察院负责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办案部门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2003年6月
浙江省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杨秀珠立案侦查,同日决定逮捕。7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杨秀珠发布国际红色通缉令。
2005年4月
经外交、警务合作等途径,确定杨秀珠藏匿在荷兰。
5月20日,杨秀珠因非法居留被荷兰警方扣留。期间,我方积极争取将其遣送回国,杨秀珠则先后向法国、荷兰申请“政治避难”,均被驳回。
2014年5月
在被遣返前夕,杨秀珠逃离荷兰,辗转多个国家后赴美。2014年7月,她因“违反签证规定”即将被美方遣返时,以极端方式顽抗,迫使遣返中止,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
2014年5月12日
杨秀珠刚潜逃到美国,中方就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渠道向美方通报情况,并提供有关线索和证据,提出协助追逃请求。6月,中央追逃办成立,将杨秀珠案列为挂牌督办头号案件。6月19日,美方在杨秀珠藏匿点将其拘捕。
2014年8月
杨秀珠外甥潘琛从西班牙回国投案自首,得到宽大处理;
9月,杨秀珠胞弟杨进军被美方遣返,这是美国首次遣返“百名红通人员”;
10月,中美双方在北京举行中美JLG第10次会议,确定杨秀珠案件为中美头号追逃案件,双方专人专班,集中突破。
2016年7月11日
杨秀珠请求美方撤销“避难”申请,正式提出愿意回国自首。
8月,美国移民法庭裁决同意杨秀珠撤销“避难”申请,当庭判发遣返令。9月,中美JLG第11次会议在美举行,中美双方就杨秀珠归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6年11月16日
下午3时许,从美国达拉斯起飞的AA263次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海外潜逃13年零7个月,辗转7个国家、地区,杨秀珠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