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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视听综艺节目也在此次资助范围内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张謇

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日前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影视项目。自2017年7月28日起至8月27日,符合条件的本市广播影视企业可参与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的申报。该基金的扶持范围包括电影作品(含合拍影片)、广播电视作品、网络视听节目作品。值得一提的是,优秀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视听综艺节目也在此次资助范围内。

本次项目征集仅限于本市广播影视企业2017年度制作生产的,积极反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社会效益显著,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广播电视作品、电影作品和网络视听节目作品的创作生产。

资助方式分补助和奖励两类。项目补助分为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根据项目申报类别、标准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项目奖励,即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及流程,参见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发布的申报指南。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于8月中旬前完成资格认定,并于8月下旬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终评将于9月上旬上报理事会审议,9月下旬将对拟扶持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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