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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被正常收费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免收学费的高等院校除外)录取的普通高中全日制毕业生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张謇

央广网沈阳7月28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记者从辽宁海城市总工会获悉,2017年海城困难职工家庭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已正式出台。

据了解,凡今年8月1日以前纳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库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低保职工除外)子女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正常收费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免收学费的高等院校除外)录取的普通高中全日制毕业生,正就读于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免收学费的高等院校除外)的在校大学生以及今年考入海城高中、同泽中学、南台高中、三中、牛庄高中、腾鳌高中、析木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可以申请“金秋助学”救助金。

具体帮扶标准为,全日制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全日制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全日制专科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符合救助标准的正就读于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院校的在校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符合救助标准的考入海城市公办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

如果有家庭符合以上要求,可以将准备好的相关材料于8月11日前上报到所在镇区、局、企业或社区工会,市总工会不接收任何以个人名义上报的助学材料。市总工会审核合格后,即可发放领取。对已享受政府或其他机构救助(资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工会组织不再对其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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