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 张俊
不可否认,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将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揭开面纱之后,乐观情绪一度在行业中弥漫。
“这是重大利好!”当时,某网约车公司内部人士在公司正式回应发布前,如此向新浪科技说道。毕竟,网约车的合法地位首次在国家层面获得明确,中国也成为全球首个将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
在此之前,网约车在官方的定义里属于黑车,北京、上海等地还多次开展整治网约车的专项行动,司机被抓要承担1万元的处罚。
但两份文件公布后,旋即让网约车企业经历了过山车般的体验。
原因来自于文件最后的“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事实上,也正是因为这则条款,网约车的中国走向再次发生变化。
在交通部之后,北上广深等城市也先后公布了地方网约车新政细则,与交通部的新政相比,各地方新政在网约车平台、车辆、司机三方面规定更加细致和严格,北京上海明确提出了“京人京籍”、“沪人沪籍”的要求,并且在车辆的排量、轴距等方面加以限制。各地的新政细则在细节上略有差异,但也大多沿袭此思路。
在各地新政之下,网约车平台疲于申请各地牌照,平台上符合要求的车辆和司机大大减少,而最终用户对打车难、打车贵的抱怨再次袭来。
从黑车到合法
成立之初的滴滴,其商业模式是通过App匹配乘客与出租车,解决了出租车时代打车难的问题,而通过一定程度的补贴,也降低了乘客的出行成本。
2014年8月,用户数超过1亿、司机数超过100万的滴滴开始扩张产品线,推出了专车业务。与出租车相比,专车的车辆更加高端、司机的服务也更加完善,无疑一定程度上抢了出租车的生意。2015年5月,滴滴进一步推出了价格更加低廉的快车业务,网约车企业与出租车之间的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专车与快车的合法性问题也引发争议。
2014年12月,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在“非法客运整治情况”专题情况会议上表示,滴滴专车属于黑车,营运不合法。截至当年12月25日,上海市交通委查扣了12辆滴滴专车,其中5辆车的驾驶员被行政罚款各1万元。随后,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认定滴滴专车将私家车纳入其商业运营平台,存在非法营业行为,开具了10万元罚单。
2015年1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梁建伟表示,执法人员查到的所有使用滴滴打车、易到以及快的打车软件上提供的专车服务,全部属于“黑车”运营。梁建伟透露,从2014年5月至今,查处的易到用车、滴滴打车以及一号专车等47辆“专车”,并定性为非法运营。
到2015年6月,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还通报,2015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207起,其中私家车161起。
不过也有一些城市对专车持宽容态度,2015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向滴滴快的发放专车平台经营资格证,一度让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互联网专车有了合法化的希望。上海交通委规定,对平台方要求,除具备企业相关资格和所在地的服务能力外,还需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等。车辆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道路运输证。司机需要通过平台审查后获取从业资格上岗证。在业界看来,上海的准入门槛比较宽松,有利于专车平台的发展。
而交通部于2015年10月10日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让网约车企业再次陷入困境。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根据2013年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超过使用年限要强制报废。这无疑让私家车车主从事网约车的意愿大大降低。网约车驾驶员应与平台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的规定也被认为大大加重了网约车企业的负担。
在交通部的征求意见稿公布不久,无界智库首席战略官傅蔚冈、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经济所副总工程师何霞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金勇军等12位专家联合发出倡议,称《征求意见稿》存在重大缺陷,不应出台。专家们指出,《征求意见稿》的监管思路存在根本性偏差,存在大量违法设定权力的内容,缺少真正有效针对网络约车的监管措施,应当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最新指示重新起草法案。
滴滴也发布声明呛声交通部,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并称“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让百姓重新面临打车难的问题。”
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正式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要求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不再要求8年强制报废。同时,《暂行办法》将征求意见稿中“网约车驾驶员应与平台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的要求,更改为“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在交通部网约车新政公布后,网约车的合法地位首次在国家层面获得明确,中国也成为全球首个将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家。滴滴、神州、优步、易到等网约车企业先后表达了对政策的拥护。
合法化后的尴尬
交通部新政文件最后的“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让网约车在中国的走向再次发生了变化。
在交通部之后,北上广深等城市也先后公布了地方网约车新政细则,与交通部的新政相比,各地方新政在网约车平台、车辆、司机三方面规定更加细致和严格,北京上海明确提出了“京人京车”、“沪人沪车”的要求,并且在车辆的排量、轴距等方面加以限制。
以北京为例,细则要求5座三厢小客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车),排气量不小于1.8升;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上海细则要求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而青岛的网约车细则对车辆设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车辆价格不低于礼宾出租汽车同期购置价格,并对车身尺寸、轴距、行李厢容积、发动机功率、发动机扭矩、油耗以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