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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手机吉祥号过户要签888元消费协议? 称内部规范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张謇

  

  齐鲁网7月23日讯 现在,手机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了,几乎人手一个手机,有些人就开始在手机号上讲究起来,喜欢收集一些连号的手机号,比如,6个0,几个6,几个8,这些手机号的价格也很高,有些能达到十几万,青岛的耿先生有一个4连号的手机号,可他最近被这个手机号愁的是睡不着,吃不下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青岛的耿先生手里有一个4个2的手机靓号,最近,他想把这个号码过户给他的朋友,但是。在过户时,营业厅的一份协议让耿先生感到非常惊讶。耿先生告诉记者:“移动公司告诉我,这个协议要月消费888元,而且是终身协议消费,并且是这个号码如果是我过给我的朋友以后,我的朋友将禁止再向任何人进行过户。”耿先生说:“移动公司这种过户强加协议的行为,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对我来说感觉非常惊讶,我甚至没听说过有那家公司手机号码过户被强加这么高协议消费的行为。”耿先生说,这4个2的手机号已经用了很多年了,一直以来,只有一个月8块钱的套餐,8块钱突然变成888,这么高的消费,耿先生说什么也接受不了,而且耿先生发现,有相同遭遇的还不止他一个人。

  青岛市民江先生也反映说:“那个营业员说让我签一个协议,就是我过给我同事之后,我同事再过给别人,要强加158的协议。”

  江先生要过户的手机号是尾号为三个一的移动吉祥号,江先生说,收集吉祥号是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用起来也非常顺心,移动公司这种强加协议的做法,让自己难以接受。耿先生和江先生的遭遇到底是不是真的,记者跟随两位随机询问了青岛市几家移动营业厅。

  青岛即墨市蓝鳌路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说:“你现在过给他,这就是第一次过户了,他以后再想往外过的话,就得按照咱的新标准协议消费来执行。”“三个一的话,是一百二还是二百几的协议消费。”“第一次是正常过,但是第二次要加协议。”用了多少年的手机号突然被通知过户之后要添加协议,而且不能再进行二次过户,这些规定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耿先生说,自己4个2的移动吉祥号,当初入网的时候,没有签署任何不能过户的条例,现在突然说过户要被强加协议,这规定是从哪儿来的啊?青岛市秦岭路中国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说,现在优选号就是这样规定的。当耿先生提出要看看这个规定的时候,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业务受理规范,除非你是我的员工,你过来我给培训。”规定到底是由谁制定的,为什么无法向消费者公示?带着疑问,记者第二天又来到了青岛市福州路中国移动营业厅,但是,这次的回答却和之前截然不同。

  青岛市福州路中国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接上级的通知,原来是什么样,该怎么过户,就怎么过户,也不影响,没有说过完户之后添加什么新的协议,你如果从A过到B,B过到C也继续可以过。”昨天还说必须要添加补充协议,禁止二次过户,今天就说可以正常过户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位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说是:“又请示了一下公司领导,领导说是引导性签署这个协议。”至于这个“引导性”的意思,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引导性的就是如果说同意签署,不再过户,人家就是正常用,不过户就是自己用人家没有问题,就是可以接受,像你们这种情况,不同意的,就可以不用签署,但是只限制在17年6月之前开户的用户。”

  虽然福州路营业厅承诺可以正常办理过户业务,但是营业厅工作人员也表示,过户必须要回号码归属地办理,耿先生担心,回到归属地不能正常办理过户,福州路移动营业厅主管刘先生的答复是,这个“市领导”是代表整个市公司的,就是在别的地方也适用这个规定。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移动营业厅这种强加协议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呢?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应如何进行维权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山东睿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渊文评论说:“移动公司的协议属于内部规范,对员工内部是有效的,在本次事件中,他的内部规范已经延伸到了客户,像这种情况下,是严重侵犯了客户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他这种规范是无效的。”肖律师进一步表示:“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签署协议应该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如果是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应在对方充分知晓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方可签署,而且双方有对协议进行调整修改的权利,在本协议当中,消费者有权拒绝本协议。”

  【编后】引导性协议怎么变成了强制性协议,消费者不进行维权就不说协议是引导性的?是上下传达有误,还是文件不清楚,移动公司也要好好规范自己的业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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