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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却被不怀好意者歪曲利用

2017-07-29 11:13 来源:华东日报 作者:张謇

核心提示

剖析林林总总的“伪慈善”现象不难发现,“伪善者”往往是利用受助者急于受助、行善者乐于助人的心理,为违规组织或商业行为披上假外衣。有关职能部门应切实负起

陕西部分大学生参与爱心支教,到了支教点才发现所谓的“爱心支教联盟”实为营利组织;河北邯郸一家企业代表人声称为希望小学捐款20万元,却在举牌合影后扔下2000元不见踪影……近期,媒体陆续曝光的这些事件,让“伪慈善”现象再度进入公众视野。不少人诘问,慈善怎么就成了牟利的道具?“伪慈善”为何屡禁不止?究竟谁该为被“放逐”的爱心负责?

慈善活动本是弘扬社会正气、传递人间大爱的义举,但却被不怀好意者歪曲利用。刺痛公众的神经,既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心酸,也令行善者心寒,吞噬着社会诚信。

剖析林林总总的“伪慈善”现象不难发现,“伪善者”往往是利用受助者急于受助、行善者乐于助人的心理,为违规组织或商业行为披上假外衣。花样各异的“马甲”之下,包藏的是假爱心、真营利,假救助、真炒作的“黑心”。

事实上,近年来,为发展慈善事业,国家制定了慈善法,民政部也出台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这些法律法规在将慈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的同时,也有力保护了慈善活动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些“伪慈善”事件背后,也暴露了有关单位执法不严、监管缺位的问题。一些地方或对“伪慈善”组织视而不见,或对“伪善”行为警惕不高、防范不足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慈善行为代表着社会的良知,慈善活动帮扶的对象往往是弱势群体,鉴别能力和应对能力弱,揭开“伪慈善”的“华丽外衣”,必须建立惩戒体系,才能防患于未然。慈善活动的主管部门、组织者、参与者需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防止爱心被利用。有关职能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建立一整套慈善活动监管体系和流程,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加大打击力度,让“伪慈善”“假爱心”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