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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进行了分组审议

2017-07-28 04:19 来源:华东日报 作者:张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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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海燕见习记者吴頔)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昨天继续举行,对《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进行了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 见习记者 吴頔)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昨天继续举行,对《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等进行了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

会议分组审议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有委员认为,草案中有关信息公开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有委员认为,一些条款内容缺乏指向性,建议增强条款的可操作性。有委员提出,法规草案中找不到老百姓可以对照的用水行为、节水习惯的规范要求,建议要有所体现。还有委员建议,本次地方立法要注重与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的衔接。

会议分组审议了 《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委员们认为,草案对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督作了原则性规定,这是此次立法的一个创新和亮点。有委员建议,对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的任期作出规定,还有委员建议,增设“征地留地、留物业、留收益”条款,以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对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市本级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沙海林、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等参加。